2010年1月2日 星期六

簽證(一)



關於簽證,我想說的還蠻多,我試著整理成二個方面來談。

*這一趟的簽證準備

一開始我認真的打著「能在台灣辦的統統在出發前辦妥」的主意,不斷地苦思,繞那張路線圖繞到不曉得何時才能出發,然後發現這是不可能的事;所有能在台灣發下來的簽證,都規定發給對象(也就是我)必須要在三個月至半年之內入境該國,逾期簽證即失效,這個效期(validation)的限制對短期旅人沒有影響,而會迫使長期旅人不得不在第三國或邊境辦理簽證,不然就是讓護照飛回台灣,蓋好戳記再飛回去,外交部推行不久的第二本護照申請,對護照往返的方式有利,但也只是把期限拉長為一年(第二本護照的有效期間是一年,逾期需本人親自再辦一本),對打算出去一年以上、入境許多國家的旅人而言,大部份簽證只能在第三國或邊境辦理。

我的路線是從中國開始,三個月後進入蒙古國,然後是俄羅斯,八個月後進入歐陸,再過去是多為落地簽的東非諸國,所以那張准許進入歐陸的申根簽應該是還可以爭取的底限了,再過去是超過一年才入境的國家,邊走邊辦應該比較妥當;再看看效期長的簽證,去年剛辦的美國簽證有五年效期,澳大利亞的觀光簽證最多可以給四年效期,於是我能夠先準備好的簽證就只有四張:蒙古、俄羅斯、申根和澳大利亞,其他的國家統統要到當地碰運氣。

陸續我看了一些書、問了幾個領事館(例如在維也納的羅馬尼亞領事館)、找到幾位曾經/正在環球旅行的人,加上網路上的一些訊息,判斷大部份我要去的國家,要在邊境或鄰國辦理簽證是可行的,只是可能要受一些氣,花一點錢賄賂,於是,對無法先辦簽證的國家,我擬定了「盡量想辦法辦,真不行就算了,繞道或跳過」的方針,把心力集中在可以先辦的這四張簽證上面。

除了澳大利亞之外,其他三張簽證一樣有半年內必須入境的規定,我必須想辦法拿到延後生效、或是效期長到我入境時仍有效的簽證,這是我要說服領事館的重點。其中申根簽屬於多國簽證,入境時間也隔最久,我認為難度最高,其次是俄羅斯,再來是入境時間離出發最近、申辦問題也比較少的蒙古簽證,於是我擬定的辦理順序是澳大利亞>蒙古>俄羅斯>申根,這樣我可以拿澳簽去說服蒙古,拿澳簽、蒙簽去說服俄羅斯,然後拿這三張簽證去說服申根國家辦事處,證明我的確是要先入境其他國家再進入申根國,所以需要效期長的申根簽,我想這樣成功的機會應該會大一些。

我先打電話給蒙古跟俄羅斯的辦事處,詢問這二國都需要的邀請函事宜,並跟他們討論我的情況,駐台北烏蘭巴托貿易經濟代表處的先生告訴我,以我的情況,要進蒙古前再到北京或二連浩特辦理簽證會比較省事,他說持台灣護照可以在這二地辦理沒問題,我也的確有查到在北京與二連浩特辦成的例子,想想就決定這張到時再辦了,早一點習慣人家的嘴臉也是好;俄羅斯的簽證委託給雙都經貿顧問公司辦理,跟我接頭的Alla(音['ala])小姐非常的熱心,幫我詢問了俄羅斯駐台領事,領事大人願意給我預計停留俄羅斯期間有效的簽證,只要我拿得到同樣期間的邀請函即可,這並不難,於是我先進行俄羅斯簽證的申請程序,附上邀請函與護照(內有美國簽證),幾天後,俄羅斯簽證便寄到我手中。

接下來的澳大利亞簽證就更順利了,我親自送件到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,那是我見過保護得最嚴密的領事單位,只差沒見到緝毒犬而已。由於事先已電話聯絡過,交件的過程沒有什麼問題,只是我帶的存款證明是影本,他們需要正本,小姐說他先幫我跑程序,文件後補即可;對方也問了我一些諸如「怎麼會想要去進行這樣的旅行」之類的問題,並親切的建議我說有了澳簽後再去辦紐西蘭簽證會容易很多,回高雄後沒二下,我就收到了四年的澳大利亞簽證,存款證明我還是之後才補寄過去的,而再沒過多久,紐西蘭也給台灣免簽證待遇了。

剩下最困難的申根簽,在動手之前我已打定主意要找德國在台協會辦,因為知道有一個向德台協辦到一年效期、停留90天、多次進出申根簽的成功例子,保險起見,我還在進行俄羅斯簽證的同時,就打電話給德台協,想說熱身一下,首次交手的結果是被打槍,不過單純是技術性問題,這張超規簽證可以談的空間蠻大的,於是我靜待下次交手的機會。這期間我打過電話給幾個申根國的辦事處,法國的態度很差,荷蘭還不錯,也透露出一些空間,我想說德台協再闖關不成就要找荷蘭了。第二次跟德台協的溝通比較順利一些,我再三強調已有的那三張簽證以極力證明,並一再叨唸我非常願意親自跟領事大人當面談,好讓他了解我的行程規劃跟決心,結果他沒有給我面談的機會,直接在電話中就口頭應允,可能電話就讓他受不了了,不想再看到我吧。雖然最後給我的是延後生效、效期半年的簽證,非當初答應的一年有效簽證,但只要符合我的需要,能讓我在2010年八月後合法入境申根國家就可以了,多次入境跟停留90天則是沒問題的。

整個來說,辦理這幾張簽證的過程比我預期的順利很多,打過交道的這幾個國家辦事處,在法規之外,可以談話的空間也都蠻大的,我覺得很幸運,也很滿意自己的準備周全。當你需要的簽證不符規範的時候,先打算好要怎麼去說服領事單位,以良好的態度,詳細的說明前因後果,我想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談判空間,可以讓你伸展手腳的;搞清楚對方的立場,也想辦法讓對方了解你的立場,他們是擔心你去危害他們國家、增加他們國家的負擔,不是不讓你進去他們國家,不歡迎外邦人,來這裡設辦事處幹什麼咧。


2010/1/2 於高雄

1 則留言:

  1. 我強烈建議你一定要準備堅固的防水夾鏈袋!! 這是我想到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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