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

公路盡頭(一)


● 美國夢


「有時候火車會在這裡減速,或停一下子,那些人就爬上去,運氣好的話可以一路直通邊境,被發現就趕下車而已,沒什麼。」

那幾個夜晚,我試著從汽笛聲與鐵軌的震動,分辨出那是從加拿大一路南駛的超長貨車,還是從墨西哥西岸北上的走私特急,想像著那些背著大包小包、提著孩子試圖逃離毒販與黑幫地盤的女人男人們,頂著寒風酣睡的模樣,我只能默默的祝福他們,那會讓自己好過些,在文明與律法的撻伐聲中,我還是站在所謂正義的這一邊。

既然美墨邊境的非法出入那麼嚴重,我以為美國會嚴格控管邊關的數量,但他們卻反其道而行,在非沙漠的Juarez週邊,短短七十幾公里就開闢了六、七個關口,說是為了服務大量從這一帶入境美國的墨西哥民眾,如果合法入境的墨西哥人都多成這樣,就難怪德州人會用「到處都是」來形容那些非法墨西哥移民了。

我自己沒什麼美國夢,但一路來碰觸太多,使我萌生想要印證這些夢境的念頭,我很清楚事實不會那麼美好,起碼不會每樣都那麼美好,但這個能讓全世界做夢、圓夢的國度,一定有些特殊的零件跟元素,是別的地方看不到的,既然我已經看夠了這隻惡魔的陰暗面,可以期待接下來慢慢累積他的光明面,然後拼湊出完整模樣,下一個足夠公平的註腳。

Remember, Red. Hope is a good thing, maybe the best of things, and no good thing ever dies. I will be hoping that this letter finds you, and finds you well.

「記住,瑞德,希望是好事,也許是人間至善,而美好的事永不消逝。希望你讀到信,而且健康。」




20元鈔票

第三次踏上美國國土,五年過去了,偶爾想起2008年那許許多多的第一次,總能讓我發噱,這是我第一次出國自助旅行的國家,這回要結結實實的走上幾個月,有種走回童年的感覺。

幾個月前,我對美國這一趟是沒什麼期待的,物價高,軟硬體都很熟悉,國家公園都不准免費露營,很多人眼中的無趣國家。然而一個多禮拜過去,我發現還挺好玩的,也有些意料之外的小刺激。

那天我背著包走向大馬路,一位在樹下乘涼的拉丁女士拿張1元美鈔要塞給我,「天這麼熱,去買杯可樂吧」她說,我嚇呆了,連忙找面玻璃看看自己是不是披頭散髮齜牙咧嘴,結果還好嘛,要我來說我還可以用「乾淨」來形容呢,結果這件事情讓我在Las Cruces的沙發Linda笑了三天。

「一定是因為你看來像流浪漢」Linda斬釘截鐵的說。
「流浪漢應該是推超市的手推車吧?」
「也有很多背大背包的。」
「這樣就值1美元那我在非洲的樣子起碼值50。」

接下來,離開Las Cruces的三天內,我又收到了420元美鈔,有欽佩我這樣旅行的贊助費,有看我大熱天等不到車、要請我吃頓飯的餐費,我真的覺得這事不尋常,也讓我想起在印度遇到的美國年輕志工;我們在加爾各答的德蕾莎之家共事不過兩、三天,他臨走時也塞給我一張20元美鈔,跟我說:

「到了%$^&$*別忘了來客牛排,那兒的牛排是全美國最棒的。」

我忘了是哪個州了,只記得是東岸,反正我也不會拿這20元去吃牛排,而我非常肯定那時候我看起來不像流浪漢,頂多像個非法中國勞工。這二件事加在一起,讓我覺得美國人有這種文化,應該是在高收入基礎下所養成的一種幫助人的方式,起碼他們給我錢的時候,沒有「唉唷~我覺得你好可憐哦」的神情投射過來,真的純粹是大熱天要請你喝杯飲料而已,只不過發生在陌生人之間,發生在美國,會讓人覺得奇怪,尤其是美國人自己。

然後,我跟好多人聊到美國的法律、憲法,也去了法院旁聽,自己都很驚訝,我居然對美國法律這麼有興趣,通常是我憑藉電影得來的印象,跟人們討論真實情況。這個過程讓我收穫很多的,倒不是條文怎麼寫、制度怎麼走,而是人們在闡述的時候,表現出來的那種……我還不太能確切形容的感覺;隨便路上抓個人,都能跟你聊一些跟他生活比較相關的法令規定、政治運作,同時告訴你他個人的主觀想法,認同與否。我覺得法治國家就是這個樣子,百姓有了解法律的習慣、思考批判的能力,而不是事情發生了才在抱怨不懂法律、法律不公;美國有太多愚蠢的法條,荒唐的判決,前陣子Zimmerman的案子就是個例子,但老百姓可沒有用這個當藉口,懶得去了解法律,學習制度,不論認同與否,他們都會試著去熟悉法條,知道出事了該怎麼處理,這一點,台灣還差得好遠。

搭便車的情況還不差,走了三個州,沒被卡太久,麥當勞跟溫蒂(Wendy’s)1美元漢堡,沿著公路到處都找得到,天黑了就找個警車看不到的樹叢後面搭帳棚,我想直到下雪前應該都不成問題。搭便車在很多州都是違法的,但警察們都很客氣,沒為難過我;其實我一直覺得移民官員、警察跟一些公務人員,基於職務需要找我搭訕的時候,都畏首畏尾的,顯然是怕我不爽上法院告他們,這裡雖然沒有像電影上那麼誇張,大家沒事告來告去,不爽就烙律師,但司法體制的確是非常健全,或說太過健全了,窮酸老外本人想的話,不但可以告人,還可以投票選市長、參議員、總統呢(*1),真可惜沒在選舉季節來。

雖然漢堡不錯吃又便宜,還是得提醒一下自己不能吃太多,我是有很多肥胖的空間,但前幾天跟一對肥胖老夫婦住過以後,真是親身體會那種恐怖;走沒幾步路、多講幾句話就氣喘吁吁,坐進沙發裡陷得好深,簡直像被沙發吞進去那樣,然後還是不停的吃漢堡、taco、可樂、甜點,明明該勸他們少吃這些垃圾、多做運動的,但我差點脫口而出的居然是「你倆遺囑寫好沒」。


這大概是我這幾個月主要生活的地方,開這個主題,把路上的人事紀錄下來,直到公路的盡頭。




*註1:在美國開戶、就醫、買車買保險都要看證件,確認你是美國公民,惟獨投票不用(精準的說:不是必須),是我認識的國家裡,唯一一個不需具備公民身分就可以投票的國家,所以非法移民、觀光客、黑工、外籍球員、休假水手都可以參與選舉投票,火星人要是披著人類外皮的話應該也行,有些州雖然有規定要查驗證件,但你不爽給看還是凹的過去,一般用歧視之類的字眼吼一吼,他們就會縮回去了。雖然的確有些人因為身體狀況、工作等緣故,不便取得某些身分證明文件,但這件事跟人權或平等其實沒啥關係,主要是政治利益使然;長久以來民主黨(Democracy)一直受到許多非法移民的支持,政策也多惠於非法移民(正確的說,是給予合法/非法移民的利益差別不大),當共和黨(Republic)嚷嚷要憑證件投票時,民主黨就把人權平等那套搬出來講了。所以以後看美國的選舉結果,要把這些非法移民考慮進去,就像看中國的人口與衍生問題時,不可能忽略黑戶那樣。



2 則留言:

  1. 印象最深的還是那句..."遺囑寫好了嗎"(哈哈哈)
    多保重!by Caliry 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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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看吧,說你是流浪漢也沒冤枉你,還張什麼張~
    看玻璃那個 …笑瘋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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